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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动物的保护,我们能做些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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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“请您留步吧,核心区是我们最后的家园!”

  中国目前有各类自然保护区一千一百四十六个。与全球的保护区一样,其功能区域分为实验区、缓冲区和核心区。核心区是保护的核心地带,是各种原生性生态系统保存最完好的地方,是动植物最后的庇护所。因此,这个区域严禁任何采伐、狩猎和浏览活动,以保持其生物的多样性尽量不受人为干扰。实际上,核心区起着物种的遗传基因库作用。

  现在,许多自然保护区都向公众开放,有的成为人们向往的生态旅游景点。但任何开放活动都必须在核心区之外进行,以突出保护为主的宗旨。核心区不仅是物种保护之地,水源涵养之地,还是动物们最后无处可退的家。如果这个家再遭践踏,被人们“私闯民宅”,那里面的动物就会落入“家破人亡”的绝境。

  近两年,由于不文明的旅游活动,我国有22%的自然保护区遭到生境破坏的压力。因此,请您怀着敬畏之心参观保护区,切莫闯入保护核心区;更不能打着开发建设的旗号,乱砍滥挖,破坏环境。

  2、“谁都惜命,请高抬贵手,放我们一条生路吧!”

  动物,动物,顾名思义就是善动之物,任何地方只要环境适宜都会有动物光顾。

  十几年前,北京玉渊潭飞来一对疣鼻天鹅,美丽的大鸟是被这美妙的环境所吸引,才从高空降落到鳞鳞碧波之上的。但正当它们优雅地游弋于水中,突然一声枪响打破了这诗画般的意境,雪白的羽毛染上殷殷血红,一个贪婪的偷猎者打死了这对夫妻中的雄性,雌天鹅仰天哀鸣几声凄然而去。一个圆满祥和的天鹅之家从此破镜难圆。

  我们对野生动物的态度往往缺乏距离感,因此,我们在动物眼中的形象就不太美好,甚至很恐怖,动物有腿能跑,有翅能飞,生性活泼,可谓“万类霜天竟自由”。可我们往往缺乏宽容和善意,见到自由的动物就想抓起来、养起来甚至吃掉,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和贪婪心。

  莎士比亚曾说:“有智者虚怀若谷,有力者耻于伤人”,请您以宽宏大量之心高抬贵手给生而自由的动物们一条生路吧。

  3、“爱我就别烦我”

  被人们关养的动物由于身陷囹圄、失去原生环境,往往很不幸福,多患抑郁症或神经质。因而,我们在参观动物园、饲养区或保护基地时,应怀怜悯之心,不宜大呼小叫,不宜以过分的突然的动作恫吓动物,更不能吐唾味、扔烟头、投石子来侮辱动物。

  人有休息的需要,动物也有打盹的时候,很多人看到动物在休息,往往不悦,只希望动物随时给自己展现身姿、表演动作,也不顾人家是否疲倦,这种要求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非礼行为。

  有人以为喂喂动物表示一下爱心总该可以吧,错了!随便投喂动物只会给动物带来伤害,人工饲养的动物往往运动量小,进食过多或摄入高脂肪、高糖度的食物,会使身体发胖,因而,影响体质和营养均衡,甚至影响正常繁殖。

  所以,您去看动物时,只尽情地欣赏或拍照最好,这样可以让人与动物相互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。

  4、“捕食田鸡,既伤身又害命”

  田鸡即青蛙,常被一些见利忘义之人从水中捕捉,卖到菜市场,做了一些人的下酒菜。孰不知,吃田鸡有碍身体健康。蛙肉中常寄生一种曼氏裂头绦虫,其幼虫可随着人们食用蛙肉而进入人体的软组织和内脏,三周后便能发育成一米左右的成虫,使寄主腹痛、呕吐,软组织发炎、溶解、坏死,严重的还能导致瘫痪和失明。

  另外,由于农田中施用了大量农药,在昆虫体内聚集,蛙吃虫后,又进一步将毒药富积于蛙体。据卫生部门测定:蛙肉内的有机磷含量是猪肉的31倍,农药残留物毒性大大超过猪肉,以至造成近年频频出现畸型蛙。

  当然,不应吃田鸡的更重要原因是,蛙类是益农动物,一只青蛙一个夏天能消灭害虫万只。中国有这么一句农谚:“蛙满塘,谷满仓”。可见,不论从身体健康、保护动物角度,还是从农业生态上看,食用田鸡都是错误的。

  5、“如您爱鸟,请去观鸟,切勿关鸟”

  全球共有9000多种鸟,中国有1200多种鸟。无论哪种鸟类都独具魅力,或羽色艳丽,或鸣啭动听,或姿容曼妙,或娇态可人,是人们普遍喜爱的动物类群。可是,您以什么方式表达这种爱鸟方式。据说,英国皇家爱鸟协会有会员数十万,都是清一色的观鸟者,而北京有个爱鸟养鸟协会,是由养鸟者组成的。

  笼养野鸟,满足的是个人占有欲,但剥夺了鸟儿的自由,使其有翅难飞,更导致自然界生态链的断裂。因为大多数鸟(约60%)是食虫的,鸟被人们捕杀后,昆虫就会因推动天敌而泛滥成害。为抑制虫灾,人们要投洒各种浓度越来越高,毒性越来越大的农药,这不仅荼毒了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灵,残留于水及食物中的农药还导致人类产生恶性肿瘤等疾病。

  古人早有“始知锁向金笼听,不及林间自在啼”的爱鸟忠告,您若爱鸟,请去观鸟,切勿关鸟。令人欣慰的是民间环保团体“自然之友”和“绿家园”的观鸟队已经行动起来,他们活跃于京郊的山水丛林,人手一架望远镜、一本观鸟图鉴和一颗爱鸟之心便可达到人鸟相观、天人和一的优游境界了。

  6、“捡拾野禽之卵,无异于夺人之子”

  某少年宫组织学生搞动物保护夏令营,其中一项活动竟然是收集野鸭蛋。有人去制止时,组织者说:捡完都要收归公有。请大家思考一下,捡拾野鸭蛋无论归谁,结果不都是使母鸭失去后代吗?这绝不是简单的公与私的小关系,而是人与自然的大关系。

  鸟类以产卵的形式繁殖后代。就像人生孩子一样。如果你无情地将禽蛋捡走,不就等于夺走了人家的孩子吗?这些蛋无论归学生个人做纪念,还是上交归公,都同样给母鸟带来了丧仔之痛。

  切记,鸟做妈妈也不易,不要捡拾野禽蛋

  7、“你贪婪的口腹之欲,势必要断送儿孙的口腹之需”

  蓝孔雀,尾屏华丽,姿仪典雅,因颈部色泽特别而独占一色:孔雀蓝。蓝孔雀在印度等国被奉为仙鸟,可任意出没,是城市乡村随处可见的一道风景;可是到我们这里,却成了餐厅中的一道菜,有些动物被拴在饭馆前招来顾客,现宰现吃,全无怜悯之心。对美丽的孔雀尚且大吃大嚼,对蛇一类面貌可“憎”之物更是格杀勿论,中国每年被食之蛇不下六千吨。吃蛇之风横行导致鼠类失控,全国城乡的鼠口至少有四十二亿只,每年因鼠害损失粮食150亿公斤,相当于全国一年进口粮食的总和。

  最近国家林业局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出,“不食野生动物,树立饮食新观念”的倡议。吃野味者自古就被称之为饕餮之徒即贪婪凶恶的食客,吃野生动物属于封建社会残留下来的糟泊,一些人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,当做权势、财富、资历的象征,甚至把小孩领入野味餐厅,什么猴脑、熊掌、娃娃鱼、穿山甲等等无所不吃,既违法、又缺德。一切文明之士都应拒食野味,现在,一些少年儿童在餐馆就餐时,就理直气壮地拒食家长点的野生动物,甚至不在经营野味的餐厅用餐;有的小学生还对词典一类的工具书中违背保护珍稀动物的词条如:某某野生动物肉可食、皮可穿、骨可入药等提出纠正意见,真正成了动物保护的小卫士。

  8、“只有野兽有权穿裘皮”

  有人说,每张野兽毛皮背后都可能是一桩杀案,这话听似恐怖,但仔细琢磨,确实如此,因为每只野兽只有一张毛皮,“与虎谋皮”难道还能留得虎命吗?

  有这样一个故事:一个女孩的母亲买了件狐皮大衣,却引起女儿伤心的联想,因为书上说,母狐每次产5-8只小狐,她便做了一幅画,画上有一群可怜巴巴的小狐狸张着大嘴向女孩哭诉:你妈妈为了穿裘皮大衣,把我们的妈妈杀了!后来,这幅画被选入国际儿童环保绘画比赛,组委会以此印制了海报,上有一行大字:你的妈妈穿了一件裘皮大衣,100多只小野兽却因此失去妈妈!

  可想而知,穿野生动物毛皮制作的服装,其背后是多么悲惨的结局呀。目前,全球很多文明国家都开始抵制兽皮服装,这是人类生态道德觉醒的体现。

  9、“在自然水域钓鱼,如同在水鸟口中夺食”

  江河湖泊等自然水域既是鱼虾栖身之地,又是水鸟觅食之所,特别是水陆交汇之处的“湿地”,更是自然界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的场所。作为地球食物链的一个个环节,鸟吃鱼,鱼吃草,物种之间有着自身的能量流动、信息传递、物质循环。过去人口稀少,以打鱼为生是正常的,但现在人口暴涨,如果再向江河张开天罗地网,则会轻易地将自然界的鱼虾捕绝钓光。为满足娱乐,请去养鱼池垂钓。

  江河是水鸟,特别是一些鹤、鹳、鹬等赖以为生的区域,人的垂钓行为会使水鸟们无食可觅,因为人们抢了它们的鱼。

  10、“你的买卖行为,会把动物推向绝境”

  也许你不曾亲手屠杀过动物,但如果你购买了野生动物制品,可能就变成了间接屠杀者,许多野生动物是由于人们商业性开发,认为其“皮可穿、羽可用、肉可食、器官可入药”便肆意捕杀,导致了灭绝,如北美野牛、旅鸽等。

  海狗因人类进补之需而遭横祸,血溅北极,藏羚羊因西方贵妇戴“沙图什”披肩之弦耀而暴尸高原;为出口日韩熊胆粉,至少七千头熊被囚入死牢,割开腹部抽取胆汁;为索取犀角而使犀牛陷入“灭顶之灾”,在为人类服务(其实是为少数人可有可无的贪欲)、合理开发利用的口号下,全球野生动物贸易额达100亿美元以上,与贩毒、军火并称三大罪恶。全球每年非法贸易灵长类5万只,象牙14万根,爬行动物皮1000万张,哺乳动物皮1500万张,热带鱼类3.5亿尾,对地球生态平衡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野生动物都成了人们待价而沽,巧取豪夺的商品。可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举动,无异于鼓励谋财害命之恶行。

  11、“以科教、保护名义做标本,实质上是不断把活的变成死的”

  标本采集制作是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一种认识生物、鉴别物种手段,在生物学的研究、教学中有重要作用。但是,近年许多学生在野外实习时随意大量捕鸟,扣蝶、拔草、采花,把实习研究对象破坏殆尽,如北京小龙门原来满山可见的野百合现已踪迹难寻。

  要知道,标本制作仅是认识自然的手段之一,而非目的,既然来到野外,就应当就地识别或拍照,看死的标本远不如看活物的效果好。另外,一些商人是以赚钱为目的,希望每个学校都建标本室,以便其做成标本生意,例如,福建有许多标本商在兜售虎、豹、熊、雉类等标本,这对野生动物又是一种灾难,把活的弄成死的,使无价之宝变成有价之货。一次,我对购买昆虫、鸟类标本的行为提出异议时,某绿色学校校长竟说:我们买的都是最便宜的,我说这些大自然的造物,都是有血有肉有情的生命,岂有贵贱之分?现在一些大博物馆、动物园都有制作精美的标本,我们完全可以到这些地方去观摩,根本没有必要自己去采集、制作和购买标本,根本不应制造这么多的冤魂。

  12、“你爱谁,就把谁关起来吗?”

  野生动物,顾名思义是野生的、自由之物,是属于大自然而非樊笼圈舍的。有人以喜爱动物之由把它们抓起来。关养起来,试想,这种“喜爱”是不是太残忍了,难道你喜欢谁就把谁拴或锁入牢笼吗?

  人们常误认为野生动物缺吃少喝、餐风露宿,很不幸,其实,大自然的风刀霜剑对动物是家常便饭,而人为侵入其领地,破坏其生态,捕杀其个体,割断其交流,污染其饮食,干扰其行为等才会对它们构成巨大威胁。人类一方面去打破野生动物野生环境,一方面又以宠爱之名去捕养之,以致造成许多动物如麻雀被捕捉后的“不自由毋宁死”的悲剧。

  把野生动物当宠物来养是人类对自然的占有欲、征服欲的体现,让我们记住弗兰西斯·巴库的这句话吧:“战胜自然的唯一方法就是顺服她。”

  13、“世界并不缺少美,而是缺少审美之眼和爱美之举”

  有位家居闹市的朋友以前忙于生计,行色匆匆,从未感觉身边能有鸟类,自从参加观鸟活动后,开始平心静气地留意窗外、树梢那来来去去的小鸟。既有喜鹊登枝,也有麻雀啁啾,还不时能惊异地发现斑啄木、大山雀、蓝歌鸲、柳莺等,足不出户便尽享观鸟之乐了。

  其实,我们身边有许多奇妙的小生命:昆虫、壁虎、蝙蝠、黄鼬等。梭罗说:“唯有安详之心,才能感觉美丽”。我们若细心观察并为小动物们提供往来休息觅食的条件,就能轻松地同动物们交朋友了。一位教师在自家窗台上安了巢箱,投放了食物、水,便常有小鸟光顾,还生儿育女了。

  14、“我和你一样,既贪生又怕痛”

  野外考察中,我常常见到一些设在山林中的钢丝猎套,有的动物因被套久而死于非命。每见此状,我都愤然拆毁这些套子。古人讲:君子有好生之德,捕杀野生动物既是谋财害命,又是对生态平衡的戕害。

  每年春秋候鸟迁飞之季,总有见利忘义者布设粘网、翻笼诱捕飞鸟,然后大批地贩往鸟市或餐馆牟取暴利。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都各有其生存意义,鸟以虫为食,鸟少了虫就泛滥成灾,为害植物,使农作物减产。穿山甲被人大量捕杀后,白蚁失控,森林、住宅、家俱、堤坝等无孔不入,祸害无穷,这完全是人类自食苦果,本来一只穿山甲可控制250亩林地,使其免受蚁害,人类却视其为美味,残忍地剥鳞、肢解。试问,如果你设身处地地体验一下他们的处境,你难道不痛苦吗?

  让我们重温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这句话吧:“谁道群生性命微,一样骨肉一样皮!”

  15、“买动物放生往往是好心干坏事”

  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是暴殄天物的作孽之举,应予严惩。但买动物就算普渡众生了吗?不是。一些善男信女常在市场上买动物放生,以求善果,却被动物贩子利用,不断将自然界原本自由的动物推向市场,大赚其钱。买赎放生者并未考虑这些动物的来源和去处,如娃娃鱼原产山溪、猎隼原产草原,我们却找个地方一放了之,任其自生自灭,这便出现“好心办坏事”的结果。

  购买野生动物既违法又变相鼓励动物贩子捕捉动物,使动物从原来适宜生存之地妻离子散,又被天各一方地放到陌生之地,无食物、无栖处、无伴侣,或被天敌吃掉,或饥寒而死,这便是随便买动物放生的恶果。一些长期人工饲养的动物或非本地土生土长的动物更不宜随意放生,这会加速动物死亡,也会给本地环境带来危害,如传播疫病、生态失控等。所以,放生之前应科学论证,考察放生地的生存条件、天敌及生态容纳程度,这才是普渡众生。当然,最根本的遏制捕捉及消费行为,这是罪恶之源。

  16、“街头耍猴,不仅造孽,而且非法”

  耍猴是旧社会传袭下来的一种陋习,是以否定动物尊严为代价博取街人浅薄一乐的低级趣味,同时也是非法行径,因为所耍之猴多属猕猴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既是保护动物就不允许搞经营活动。

  耍猴者常以鞭挞、吆喝,使猴子就范,做出各种与其习性不符的类人动作,不仅对这些可怜动物的生理、心理造成巨大伤害,而且对围观者,特别是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,给人以冷漠无情、以强凌弱的教育。对此,我们应予抵制或举报,而不要围观,不应为其捧场。请牢记约翰穆尔的至理名言:“人类的爱、希望和恐惧,基本上与动物没有两样。它们就象阳光出于同源、落于同地。”

  17、“动物有难时热心救一把,动物自由时切勿帮倒忙”

  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,林业公安破获一批野生动物走私案,将受困动物放生;可可西里反盗猎武装千里出击,打击偷猎藏羚团伙;少年举报某餐馆吃野味,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将野生动物从刀斧下解救,这些善勇之举救危扶困于水火之中,是真正在保护野生动物。

  有人自称爱动物,自以为是乐善好施,到动物出没之地去投喂野生动物,孰不知,野生动物被喂惯以后,心理行为变异,会变成“乞丐”,消弱其天然觅食能力。大家都知道四川峨眉山猴子会“拦路抢劫”,你若不给食物就会有个别猴子对你翻脸急眼,我们便把这类有脾气的猴子称为“流氓”、“强盗”,还要枪杀以锄之。要知道,这些世世代代栖息山林的猴子,除了严冬到寺庙讨点儿食物外,从来都是自食其力,与人无争的,是香客和游人常以小恩小惠对动物进行“物质引诱”和“精神污染”才惯坏了它们,这哪是帮助动物,简直是毒害动物。

  动物有难进热心帮一把,动物自由时切莫帮倒忙。

  18、“拆除索套、夹子、笼网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

  在一次冬令营中,我带着一批大学生正沿着北京麋鹿苑的围墙外观鸟,发现墙角通水孔有许多猎套。看来,附近有人在偷猎野兔这种市级保护动物,于是大家争先恐后地动手拆了套子,还兴奋的拍照。大家感慨地说:没想到我们能亲手参与了救助动物的活动,救了许多小生灵的命。我说这叫: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你们救动物一命,积德行善,不也胜造七级浮屠吗!”

  令人可悲的是每年春秋在鸟类迁徙时刻,总有人在郊外设网粘鸟,用弹弓嘣鸟,使美丽的大自然暗藏杀机。我们希望大家行动起来,一见到这些诱捕动物的索套、夹子、笼网便果断拆除,勇于制止这类既违法、又作孽的行为。对此,中国唐代诗人杜牧也留下过劝善的诗句:“何事春郊杀气腾,疏狂游子猎飞禽。劝君莫射南来雁,恐有家书寄远人。”

  19、“不虐待、折磨、欺辱一切动物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

  人类在自然界中属于动物类,只是由于其为“万物之灵”便自以为可以居临众生之上,为所欲为,肆意对大自然的其他生命生杀予夺。对异类的态度,实际是现代人类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。

  古代东方文化追求“天人合一、仁爱及物、慈悲为怀”主张人与万物的和谐,反对任意杀戮、虐待动物。人类的发展史也是驯化、利用动物的历史,动物为我们提供饱暖之需、精神安慰和身心享受。可以说,动物改变了人类生活,所以我们应怀敬畏之心感恩之情对待动物,切不可虐待、折磨、欺辱动物。

  一些地方开设射杀动物的见血娱乐活动,拿动物的痛苦取乐,从动物的哀鸣、挣扎、抽搐、淌血中寻求刺激,这叫兽性大发吗?其实,哪种野兽也不会、以此为乐。这种超出生存所需的嗜好是人类行为的变态,是种族歧视的翻版,物种歧视。从对待动物的态度往往能衡量出人的文明程度。因为,爱护动物是社会文明的体现,保护自然是持续发展的需要。

  总之,希望大家都能从自身做起,切实的做到保护动物,爱护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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