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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儿子死了而哭瞎眼睛的子夏,有着三条罪过

仁禅法师讲公案:因儿子死了而哭瞎眼睛的子夏,有着三条罪过

仁禅法师讲公案: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

  子夏和曾子都是孔子的弟子。子夏因为自己的独生儿子死了,非常伤心,竟然把眼睛哭瞎了。后来曾子专门到子夏那里去慰问他,吊唁他的儿子。

  曾子说:“我听说老朋友的眼睛失明了,所以现在来为这件事情哭泣。”说完,就在子夏的面前哭起来。

  曾子一哭,子夏自然也哭了,口里还说:“天啊!我有什么罪过啊!得到这样的果报,儿子死了,自己的眼睛又瞎了。”

  不料曾子突然生气了,说:“你怎么没有罪过?以前我和你在洙水、泗水侍奉老师,后来你年纪大了回到西河,而西河的人都把你当作老师,而不知道我们老师孔子的名字,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。

  “你自己的父母死了,你并没有做出可以让人特别称道的事情。也就是说,对于老师提倡的孝道、礼节等,你并没有去弘扬,没有在一方起到表率的作用,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。

  “你的父母死了,你都没有哭瞎眼睛;现在你的儿子死了,反而哭瞎眼睛。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。”

  接着,曾子反问子夏:“难道你没有罪过吗?”

  子夏听了之后,马上反省自己,赶紧丢掉拐杖礼拜起来:“我错了!我错了!我离开朋友,自己一个人独自居住太久了,都不知道这样的道理。”

  这则典故公案说明:

  古人就有这样的风范,只要你说得有道理,他绝对不会为了面子而死撑到底。正如印祖所说:“是同侪有一言启迪于我者,皆以屈礼谢之。”即使是平辈,能有一言来启迪我,我都屈礼来拜谢他。

  本人出家的道场,即虚云老和尚入灭的道场——江西云居山真如寺,就有一条很好的规矩。毕竟我们出家人有些也是凡夫人,还没有修行成就,有时候互相之间也会有误会、起烦恼,甚至于吵架。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,两个人就要互相顶礼,互相忏悔,这件事情就此结束。否则,就按照寺庙的规矩,把两个人一起开除。

  但是,现在许多人很难这样以诚相待,要么是在肚子里面打官司,要么是在背后搞鬼,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。而按照丛林的规矩,不管是对是错,都要互相顶礼、忏悔,这样事情就解决了。即使自己是对的,对方是错的,也可以向对方顶礼、忏悔。对于我们来说,要有惭愧心,这是非常重要的。

【原文】

  子夏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。曾子前去吊唁并说:“我听说朋友的眼睛失明了,就来为它哭泣。”曾子哭了,子夏也哭起来,说道:“天啊!我没有罪过呀!”曾子气愤地说:“你怎么没有罪过呢?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,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,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。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。你居亲人之丧,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。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。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。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。”曾子接着反问道:“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?”子夏听后仍掉手杖,下拜说:“我错了!我错了!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。”——《礼记?檀弓上》白话文

  摘自:仁禅法师《 印光法师文钞选讲》

  原文标题:他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……

 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:净土解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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