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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一大师持律守戒,不杀生的事例

觉真法师:弘一大师持律守戒,不杀生的事例

  近代中兴律宗的弘一大师,他的持律守戒精神,堪称典范,令我们常忆、常念。丰子恺先生在他的《为青年说弘一法师》一文中回忆说:

  有一次,他到我家,我请他籐椅上坐。他先把籐椅轻轻摇动,然后才慢慢坐下去。起先我不敢问,后来我看他每次都如此,我就启问。法师回答我说:“这椅子里头,两根籐之间,也许有小虫伏著,突然坐下去,要把他们压死。所以先摇动一下,慢慢地坐下去,好让他们走避。”读者听这些话,也许要笑,但请勿笑,这是做人至极的表示。模仿这样认真至极的精神去做社会事业,何事不成?何功不求?我们对于宗教上的事,不可拘泥其“事”,应该观察其“理”。

  另据佛教著名学者林子青先生《弘一大师年谱》中记载:

  弘一律师在1942临终前,嘱弟子妙莲法师在他的遗体入龛前用四个小碗承住龛的四脚,然后在碗中注水,用以阻住蚂蚁在遗体入龛后“嗅味走上,致焚化时损害了蚂蚁生命。”这反映了弘一律师对杀戒的遵守到如何细心的程度。

  从弘一律师的持戒精神,让我们深刻体察到的已是化为一种德行,一种无处不在的对其他生命的关怀备至了。这不是我们常说的“老婆心切,菩萨心肠”吗?这真的是人间和谐,众生和乐的生命境界了。

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:大觉归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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