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师地论

《瑜伽师地论》梵文 Yogācāra-bhūmi-?āstra佛教论书。简称《瑜伽论》。瑜伽师地,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(十七地),故亦称《十七地论》。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,无著记录。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。...[详情]

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(7)

 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五(7)

  巳二、有情安住辨

  复爱为先,由食住者,依止为建立。四食为和合故,受生有情安住充办。

  这是「界建立」的第八科「因缘果建立」。「因缘果建立」里边一共有四科。第一「由相」,第二「由依处」,第三「由差别」,第四「由建立」。现在是「由相」。「由相」中有两科。第一科「总标相」,第二科「问答辨」。这「问答辨」里边是分成五科。现在是第四科「彼法办」。本来「彼法生、彼法得、彼法成、彼法办、彼法用」,这个「生、得、成、办、用」,都是约「果」说的,都是约结果说的。但是「果」与「果」还是有差别,所以前面也说过了。现在是第四科「彼法办」。

  「彼法办」里边,第一个是「问:以谁为先?谁为建立?谁和合故?何法办耶」?底下是回「答」,回「答」里边分两科。第一科,是「工巧业处办」。「工巧智为先,随彼勤劬为建立,工巧业处,众具为和合故,工巧业处办」这一科完了。底下是第二科「有情安住办」。前面这个「工巧业处」,是有情所办的事情,当然这里边,按前后文的意思看,应该是发菩提心的菩萨,他在社会上做种种的事业来饶益有情的。现是第二段「有情安住办」,「有情」怎么样才能「安住」呢?也是要有「因缘果」的。

  「复爱为先」,这有情能得安住,当然先要有一个生命体,有他的身体,这个五蕴身。五蕴身的成就一开始先是要有「爱」,有「爱」才可以,就是这个识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的识,这个识为「爱」所润,为「爱」的滋润,像这个谷的种子,为水所润,这样子力量这个就强大了。所以这个业种子,以前造了业,或者是善业、或者是恶业、或者是连不动业也是在内,它要发生作用,得果的时候,先要有「爱」来滋润它。造某一种业的开始,也都是要有「爱」,它要有一个希图,那个希图就是「爱」,去发动这个业。也就是与思心所相应的「爱」,所以「爱」是在「先」,然后才能得到这个生命体的。

  「由食住者,依止为建立」:这个「由食住为建立」、「由依止为建立」应该是这样意思。这个「爱为先」得到这个果报,他要有「食」,这个果报才能够住持下来,才能得建立起来,没有「食」这个身体还是不行的。

  「依止为建立」,这「依止」是什么呢?这个「依止」,譬如说是眼识,以眼根为「依止」,耳识以耳根为「依止」,那么这个识都要有一个「依止」,就是增上缘。增上缘为他的「依止」,而这个识才能建立,识才能建立。识能建立,也就是这个生命体得建立了,因为这个生命体是以识为主的。这样说「由食住依止为建立」,「由依止为建立」;或者这两个意思合在一起,「由食住,依止得建立」,这样子这个「依止」,就是生命体,这个身体以识得住,以识为「依止」才能够成就;不然的话,这个身体是不能成立的。这是「以爱为先」,是「因」;「食住依止」,为「缘」。

  「四食为和合故」:这个「四食」就是前面说过的段食、悦意触食、意思识、识食。这个生命体从母体分离了以后,逐渐的这个「四食」才具足。最初开始的时候,还不具足「四食」,若是以人的胎生来说,那时候开始有段食、有识食,但是意思食、悦意触食还不具足,所以这个「四食为和合」,和前面的「爱为先,食住依止为建立」,还是不一样的。

  「四食为和合故,受生有情安住充办」,那么得到生命体的这个有情,他才能「安住」,他才能够「充办」。这个《披寻记》上分两个意思解释:就是「识执持名色,名名为安住」,就是已生的有情「识执持名色」,就是阿赖耶识执持这个生命体,那个生命体得安住。若是将生的有情,就是「爱为先」,「四食为和合」那么就得「充办」,就成功。这个「办」,是成办,就是成功了,圆满了。这个「充」者,「足」也,就是圆满了,成办了。「充足」,就是圆满了,因缘和合,就是充足,成功了,那么叫做「充办」。

  这样说这个生命体,总而言之,还就是这样意思,「爱为先」、「食住依止为建立」、「四食和合」,然后这个生命体才圆满的成就,继续的生存的,这样意思。

  卯五、彼法用(分二科)  辰一、问

  问:以谁为先?谁为建立?谁和合故?何法用耶?

  这是第五科,卯五、「彼法」的「用」,发出来的作用。这上面说「以谁为先?谁为建立?谁和合故?何法用耶」?这也是四个问题,这底下回「答」。

  辰二、答(分二科)  巳一、标

  答:即自种子为先,如此生为建立。即此生缘为和合故,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。

  这底下是「彼法用」。「彼法」,「彼」因缘和合所生「法」,所发出来的作用。先是「问」。底下回「答」,回「答」时,先「标」。

  「即自种子为先」,「标」而「释」,「征、办」。「即自种子为先」,就是这一法它本身的种子是最重要的,这个「种子」是名言「种子」。「为先」,当然是名言「种子为先」,而后才有业种子,「为先」,这就是「因」。

  「如此生为建立」,若说名言种子为先,这底下「如此生为建立」:这个「此」,就指名言种子说。若是这样说应该包括这个「业种子」,「有支种子」也应该包括在内。那么有支种子、业种子,增上这个名言种子,然后才能够生起的。「如此」,就「此」种子,这个「此」,就指那个「种子」说,此种子生出来果报,就只此而已,这就是「建立」。不是离开了种子,另外有一个什么力量能建立,这话就有这个意味,「如此生为建立」。

  「即此生缘为和合故」,就是前面那个「生」,就是业种子帮助名言种子,造成了果报的时候,这个果报出现的时候,就是「即此生」。当时还有种种的因缘,还要种种的因缘;若由胎生说,还要父母的因缘,那么还要其他种种的因缘,「和合」,这就叫做「和合」。

  「自业诸法作用可知」,这样子「种子先」、「生为建立」、「生缘和合」,这些这三样具足了。这个「自业」,他本身发出来的「作用」的「诸法」就可以知道了,那么这就是「果」,就发出来作用了。这看底下它举个例子。

  这底下是解「释」分二。第一个,是「征」。第二个,是「辨」。这个「辨」里边是分两科,「内分自业差别」。前面都是「标」,这个「征」以下才是解「释」。

  巳二、释(分二科)  午一、征

  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

  午二、辨(分二科) 未一、内分自业差别

  谓眼以见为业?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。

  「何等名为自业作用?谓眼以见为业」,这底下举个例子。譬如说我们的眼睛,它是「见」,就是它的「业」用,就是它的作用。

  「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」,像眼根是这样子,那么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,「各自业用」也就可以知道了,那么这就是它的「果」。这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也就是人的生命体了,这生命体就是这样子出现。那么这个生命体的出现,有多少种的解释,前面说「爱为先」,其实也是生命体;这里面说「自种子」,也还是这个生命体。但里面用的词句是不一样了,「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」。

  未二、外分自业差别

  又地能持、水能烂、火能烧、风能燥,如是等类;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。

  「又地能持」,这是第二段「外分自业差别」。「外分」,就是生命体为内,生命体以外的器世间,为「外」。外面指什么说呢?就是「地、水、火、风」。「地」,是「能持」的,它能够摄持。譬如说大地里有万物在上面生长,那么就是「地」它能摄持这么多的事情。「水」的它的业用,就是「能烂」。「火」呢?是「能烧」。「风」,能够干「燥」。「如是等类;当知外分自业差别」,这是它的不同。

  这个前面说是「爱为先」、「食住、依止建立」、「四食为和合」,这样的话说得非常明显。底下这里边说是,「谁为先?谁为建立?谁和合?何法用?即自种子为先,如此生为建立,即此生缘为和合故,自业诸法作用」,这就是通于一切的。说「爱」当然也是种子,但是这个地方「如此生为建立」,似乎不像前面说「四食」,这话范围就缩小了。可是底下接着「生缘和合故」又广了,这里面还要众多的因缘。这是「问、答、辨」这一共五科,说完了。也就是「由相」这一科,说完了。

  丑二、由依处(分二科)  寅一、标

  因等依处者:谓十五种。

  寅二、列

  一、语。二、领受。三、习气。四、有润种子。五、无间灭。六、境界。七、根。八、作用。九、士用。十、真实见。十一、随顺。十二、差别功能。十三、和合。十四、障碍。十五、无障碍。

  这是「因等依处」,也就是第二科「由依处」。这一大科的总的名字叫做「因缘果报建立」,「因」的建立、「缘」的建立、「果」的建立,这一大段文的要义,就是这三件事。一个「因」、一个「缘」、一个「果」,它们是怎么「建立」的,说这件事。前面说这个「相」,实在来说,还是总说的。那「彼法生」、「彼法得」、「彼法成」、「彼法办」、「彼法用」,是总说。「由依处」,就是别说了,就说出来很多事情。那么「因等依处者」,这句话怎么讲呢?就是「因、缘、果」,只标出「因」;「缘」和「果」没有提,就用这个「等」字代替了。这个「因」的「建立」、「缘」的「建立」、「果」的「建立」,要有一个依止处,要有一个凭借,它才能建立的。那么这个它是它的「依」止「处」是谁呢?「谓十五种」,「谓有十五种」依止处,「十五种」。这「依」止「处」:第一个,是「标」。这底下「标」,然后就是「列」。「谓」有「十五种」,这是「标」,底下就「列」出来。一、「语」。二、「领受」。三、是「习气」。四、「有润种子」,乃至到第十五是「无障碍」,这是「列」出来。「列」出来,这底下没解释,不要解释,下面就会有解释了。这是这个「由依处」,这是第二科。

  丑三、由差别(分二科)  寅一、标

  因等差别者:谓十因、四缘、五果。

  第三科「由差别」。是「因等差别者」,就是「因、缘、果」,都是有「差别」的。「因」有差别、「缘」也有差别、「果」也有差别,现在先说这个「因」。这是先「标」而「列」,「列」出来就是这三个。先说这个「十因」。第二科,说「四缘」。第三科,说「五果」,这三种各有差别,先说「十因」的差别。「十因」差别是什么呢?「谓十因」,「因」有十种差别;「缘」,有四种差别;「果」,有五种差别,这是「标」。底下「列」出来。「十因」是什么呢?

  寅二、列(分三科)  卯一、十因

  十因者:一、随说因。二、观待因。三、牵引因。四、生起因。五、摄受因。六、引发因。七、定异因。八、同事因。九、相违因。十、不相违因。

  这是「十」个「因」的差别的名字,「列」出来。底下「四缘」有什么差别呢?

  卯二、四缘

  四缘者:一、因缘。二、等无间缘。三、所缘缘。四、增上缘。

  这是「四缘」的差别。「果」有几种差别呢?有五种。

  卯三、五果

  五果者:一、异熟果。二、等流果。三、离系果。四、士用果。五、增上果。

  这是「由差别」,都「列」出来,下边才解「释」。就是「由建立」,这「建立因等」的「建立」的差别。「十」种「因」的建立、「四」种「缘」的建立、「五果」的建立。下面就解释这三种建立。

  丑四、由建立(分二科)   寅一、明所依(分三科)  卯一、十因(分十科)

  辰一、随说因(分四科)   巳一、标

  因等建立者:谓依语因依处,施设随说因。

  丑四、「由建立」。 寅一、「明所依」:「明所依」,就是以前面的「十五种」为所依,而建立「因、缘、果」是这样意思。这个「明所依」中分三段。第一段,就是说「十因」。「十因」,是「能依止」的;「十五种」,是「所依止」的。那么这个「十因」分十科。第一科,是「随说因」。这个「随说因」怎么样建立的呢?底下分四科。第一科,是「标」。

  「因等建立者」,先说这个「随说因」。「随说因」:「谓依语因依处,施设随说因」,这是「标」。这个「随说因」,它要依止前面说的那个「语因」。「语因依处」:「语因」做「随说因」的依处,就是依止「语因」施设「随说因」的,「安立」。「施设」者,安立也。安立这个「随说因」,这是「标」。下面解「释」,第二科。

  巳二、征

  所以者何?

  是问。底下就是解「释」,等于是回答。

  巳三、释

  由于欲界系法、色无色界系法、及不系法,施设名为先故想转;想为先故语转;由语故,随见、闻、觉、知,起诸言说。

  这底下解「释」。「由于」,就是因为。因为这个「欲界系法」,就是属于「欲界」的一切法,属于「欲界」的,系属于「欲界」的一切法,也就是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,「欲界」的。

  「色界无色界系」的「法」,及「不系法」:不属于三界,得大解脱圣人的法,叫「不系法」。这样说「欲界、色无色界」,这三界是有漏法;「不系法」,就是无漏法。那么有漏法、无漏法,加起来通通都是有为法。那么也包括无为法在内。

  「施设名为先故想转」:「施设名为先」,这些有为法、无为法,有漏法、无漏法,法本身是没有名字的,但是佛陀的慈悲,为了觉悟我们颠倒的众生,就要安立名字,「施设名为先」。就是先安立「欲界系法」这都是名字,「欲界」这么多一切法,都有名字,一样每一法都安立一个名字。那么这个「色界」的、「无色界」的,乃至「不系法」,这一切法,每一法每一法都要安立名字,就是先「施设名为先」,就是先为它安立名字。然后呢?「故想转」。我们这个「想」,这个内心的思想分别,才能活动。「转」者,「活动」也。这个「名为先」这句话,每一法安立个名字,就是用名有能诠的作用。名字,每一个名字,有能诠显、所诠显的义的作用。每一法本身,它是有义的,用名字来诠显这个义,就是有能诠显的名、也就有所诠显的义。有了名,有了义的时候呢?就「想转」。我们内心的分别思惟,就可以活动了,就是这样。『非离彼能诠,智于所诠转』,还是这样意思。有了能诠、所诠,我们的分别,才能起作用,是这么句话。「名为先故想转」,这个意思若没有能诠、所诠的时候,我们内心的「想」,是不能活动的。有了能诠、所诠,我们心才能活动,才能去思惟。

  「想为先故语转」,这内心里面你会思想,你的名言多,你的分别心就多;你的名言少,你的分别心就少。那么当然多少和智慧还有关系,有的人智慧不够,读了很多书,他还是不会想;有的人智慧很大,他读书不多,他就分别心很多,他会分别出来很多很多的事。当然这个人读书多更厉害,分别心是更多。不过一般性的说,读书人分别心多;我们读书少的人,分别心少。

  所以「想为先故语转」,你内心里面会思想,然后才会说话;如果心里面不会思想,当然说话就受到限制,这三件事「名」、「想」、「语」。这个「想」以「名」为依处;「语」以「想」为依处,是名为「语依处」,就叫做「语依处」。或者前面说「谓依语因依处」,这个「依处」,这也是个「依处」。

  「语依处」:「语」的「依处」,就是「名想」,当然执着也在内。「由语故,随见、闻、觉、知,起诸言说」,看这个文的样子,好像由于「语因故」,由于你会说话,由于你会说话故,两个原因的缘故。是「随见、闻、觉、知,起诸言说」,这里面有个意思,由于你会说话,所以我就会说话了,我听你说话,我也就会说话,就是辗转,也有这种意思;但是又不决定这样讲。「由」于这个「语」的缘「故」,「语」的缘故是怎么回事情呢?就是随你的「见」、随你的「闻」、随你的「觉、知」,你就会发起种种的语言,这是「语」的「因」;前边「名想」是「语」的「依处」。这是说「语」的「因」,你会说话的原因,当然是因为有「见、闻、觉、知」。由「见、闻、觉、知」得到了很多的资料,然后就会发出来种种的语言;因为「见、闻、觉、知」,你就得到了很多的名想。这个「想」,就是「名」,能诠;还有义,为所诠。还是要有你的「想」去取这个「名」,去取这个义,还有这件事。

  去取这个「名」,去取这个义,因为「见、闻、觉、知」得到了很多的「名」、很多的义,然后你内心里面去取,然后才发出来种种的语言。发出来种种的语言,这个语言就是说话,这个说话,说什么呢?还是说那个「名」、说那个义,说那个能诠的「名」,说那个所诠的义,就是这么回事。那么这个我们的目的,是要明白那个义,是要明白这个诸法的义,明白那「欲界系法」的义、「色界无色界系法」的义、「不系法」的义,明白那个义呢?一定要有「名」,一定要「想」,所以我们明白那个义,是你的目的,是你希望成就的事情。但是这个希望要靠什么才能成就呢?要靠「语」。「语」是什么?就是「名」,就是那个「名」和义,加上「语」,要靠这个才能够表达出来,诠显出来。因此「是故依语依处,施设随说因」。

  要依止那个「语依处」,就是「名想」,来「施设随说因」,安立这个「随见、闻、觉、知,起诸言说」,表达种种义,这叫做「随说因」。「随说」,即是「因」,名为「随说因」是这样意思。那么这件事,好像任何人都离不开这件事,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的,你只要说话,你心里面就是要有一个目的,有目的一定要假藉「语、名、想」,才能够表达这件事,所以这个是「施设随说因」。

  辰二、观待因(分四科)  巳一、标

  依领受因依处,施设观待因。

  「依领受因依处,施设观待因」,这是第二个。前边是一、「语」。二、「领受」。现在说这个「领受」。「依领受因依处」:这「领受」,就是我们这个心,和一切法接触,这灵明的心,一接触一切法时就有感觉;或者感觉苦、或者感觉乐、或感觉不苦不乐,这就是「领受」。因为一「领受」就出问题了,问题就来了,我欢喜乐受,我不欢喜苦受。当然欢喜苦受的人,也是有,这就是一个智慧的问题。那么「依领受因为依处」,就「施设」这个「观待因」。这「观待因」,这个「十因」里面的第二因,叫做「观待因」。这「观待因」,是「依领受因」建立的,「依领受因,施设观待因」,为什么?

  巳二、征

  所以者何?

  这是第二科是问。为什么「依领受因」来建立这个「观待因」呢?「所以者何」。这底下解「释」。解「释」,第一、「欲求乐者」,先说「欲系乐」。

  巳三、释(分二科)  午一、欲求乐者(分三科) 未一、欲系乐

  由诸有情,诸有欲求欲系乐者:彼观待此,于诸欲具、或为求得,或为积集、或为受用。

  「由诸有情,诸有欲求欲系乐者」,由于很多的众生,在很多的众生里面「有欲求欲系乐」的。有的众生,他欢喜求得「欲系」的快「乐」,属于欲界的就是五欲,属于五欲的快乐。我欢喜成就这样的乐,这是一个目的,也就是个果,想要得到这种的果。

  「彼观待此。于诸欲具、或为求得、或为积集、或为受用」,这解释「观待因」。这个「求乐」,那就是因为有「领受因」,你领受了乐,就知道乐很美、很好,于是乎就要求,求怎么求法呢?「彼观待此」,「彼」那求欲乐的人,他就去「观」察、去思惟,思惟这乐「待此」,要凭借这个条件,才有乐。

  这个「观」,是观察、思惟的意思。经过观察,知道这个乐是「待此」,就是要靠这条件,才能有乐,那么就去求这个条件,什么是欲乐的条件呢?就是「欲具」。「『彼诸众生皆求乐,若无资具乐非有』,这个欲乐的资具,你若是得到了,你才能够有欲乐。譬如说我欢喜坐车,坐车是个乐;那没车,这乐是没有的,就去求这个车,是这么回事。说我饿了是个苦,我吃饭的时候感觉解除饥渴就是乐;那这个乐,要靠什么呢?就是要靠吃饭,那么就去求这个饭去。那车也好、饭也好,这都是财。车也是财、饭也是财,乃至衣、食、住,一切一切都是财。

  「于诸欲具,或为求得」,因为你一观察就知道,是凭借这些资具,你才能有乐。所以叫「观待因」,这「观待因」是从这么来的。那么我没有,我不具足这个欲的资具,那我就是要努力去求去。我没有,没有我要求,为求得这个「欲具」,就是要去努力去发财,求「欲具」。「或为积集」:「积集」是什么?已经求得了,还不足,还要再多一点,所以叫做「积集」。

  「或为受用」:「求得」了以后、「积集」了以后。假设是「求得」了,成功了,那么就染着于这个「欲具」所成就的乐,染着这个乐,那么这就叫做「观待因」。「依领受因依处,施设观待因」,这个「观待因」是由「领受因」来的,不然怎么会去求去呢?这是说第一科,是「欲系乐」。现在第二科「色无色系乐」。

  未二、色无色系乐

  诸有欲求色无色系乐者:彼观待此,于彼诸缘,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。

  这是因为这个人,他享受欲乐的时候,为欲乐所苦恼,他觉悟了,欲乐是苦恼的,放弃了,求这个「色无色界」的三昧「乐」,那么他就去希求。他观察「彼观待此」,「彼」那个人一观察,这三昧乐不是凭借外边的资具,是内心不乱,修禅定,才能得到三昧乐。禅定得三眛了,于是乎「于彼诸缘」,「于彼」得三昧乐的这些条件。「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」就这样子。那么这是不凭借外缘,才能得到三昧乐,是从内心里面的寂静,所成就的乐。

  未三、不系乐

  诸有欲求不系乐者:彼观待此,于彼诸缘,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。

  「诸有欲求不系乐者」;这是第三种「不系乐」。就是得到了这个三昧乐的人,三昧乐还是无常的,终究有一天又结束了,又回到轮回里面受生死苦,那这件事还不圆满。所以他就要求这更高的、更圆满的「不系乐」。这个「不系乐」怎么样求到呢?

  「彼观待此」,「彼」那个人有智慧,他一观察这个「不系乐」要所凭借的条件,是出世间的戒、定、慧,是佛法,佛法中才能求得的。「于彼诸缘,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」,那么这个人,他就放下了欲,他就去求、学佛法。他去努力的去求得,然后成功了,就「为受用」。那么这叫做「依领受因,施设观待因」。前面这三科就是「欲求乐者」。现在底下是第二科,是「不欲苦者」。

  午二、不欲苦者

  诸有不欲苦者:彼观待此,于彼生缘、于彼断缘,或为远离、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。

  「诸有不欲苦者」,还有的众生,他不欢喜,他不想要受苦,不想受苦,他怎么办呢?「彼观待此,于彼生缘、于彼断缘,或为远离、或为求得、或为受用」这样子。「诸有不欲苦者」,是凡相信有善、恶果报,做这种事会到三恶道受苦,我不愿意去,不愿意去,那怎么办呢?「彼观待此」,「彼」观察,若不想到三恶道受苦,得凭借什么条件呢?是这样的条件。那么他就是「于彼生缘、于彼断缘」:「于彼」苦「生」起的因「缘」,「于彼」苦「断」灭的因「缘」,就注意这件事了。「或为远离」,「或」者「为远离」彼生苦的因缘;「或为求得」彼断苦的因缘,这时候才能不受苦。这是三恶道的苦,乃至诸天的苦,亦复如是,是「于彼生缘」要「远离」,「于彼断缘」要「求得」,这件事成功了,你就会受用这个不苦,不苦就是乐。这里也通于三恶道,乃至人间、天上、色无色界,最后成功,还是得解脱生死苦。

  巳四、结

  是故依领受依处,施设观待因。

  「是故依领受依处,施设观待因」,这是第四科。这个「观待因」这一科的第四科,是「结」。第一科「标」,第二科「征」,第三科「释」,第四科是「结」。所以「依彼」,所以佛菩萨慈悲开示我们,「依领受依处」安立这个「观待因」,「观待因」是这样。就是说的非常清楚,告诉我们你若想要这样子,就是这样子;你想那样子就是那样子,随你、看你愿意怎么办,这是第二个。底下第三科,是「牵引因」。

  辰三、牵引因(分四科)  巳一、标

  依习气因依处,施设牵引因。

  「依习气因依处、施设牵引因。所以者何?由净不净业,熏习三界诸行;于爱不爱趣中,牵引爱不爱自体」:这个「依习气因」,这个在十五种里边,第三是「习气」,「习气因」。「十因」里边这个第三个,是「牵引因」。「依」这个「习气因」,这个「习气」是依处,「习气因」是「依处」,依此为「依处」,「施设牵引」的「因」。这个「习气因」,这个「习」,就是我们身、口、意三业,数数的这样活动,就造成了一种气氛,你怎么样活动,就造成怎么样的气氛。你多贪,你常常用贪心活动,就造成贪的气氛;你常常瞋,就造成瞋的气氛;你常常的疑惑、常常的高慢、常常执着我见,各式各样的烦恼,那么就造成那样的气氛,所以叫做「习气」。

  这个「施设牵引因」:这「牵引」,就是由这样的习气,就会「牵引」出来果报。那果报本来是没有的,由于这个习气把果报牵出来了,把它引出来了。本来没有地狱、饿鬼、畜生的果报的,就是你的习气,把它牵来了,这是「标」。底下解「释」。

  巳二、征

  所以者何?

  巳三、释(分二科)  午一、内身

  由净不净业,熏习三界诸行;于爱不爱趣中,牵引爱不爱自体。

  「由净不净业,熏习三界诸行」,由于我们这个凡夫,这个心是不能停下来的,它一定要活动。活动大略的来说分成两类:一个是「净」、一个是「不净」。这里这个「净」,不是指无漏业说。譬如说你修禅定,那么就算是「净」。修这个欲界的一切的善、恶业,都是属于「不净」,那都是欲,就是「不净」。修禅定离欲,就是名为「净」;或者说是三恶道的恶业,算是「不净」。人天善业,都算是「净」,都指有漏业说的。由于我们内心的身、口、意三业,造作了「净不净业」,这个造作了「净不净业」的时候,就「熏习三界诸行」,就是在我们的阿赖耶识里边,就「熏习」成了「三界诸行」,欲界的、色界的、无色界的,这些有为法、这些有漏法,有为、有漏,叫「诸行」。这个「行」是迁流造作的意思,就是一切有漏法。

  「于爱不爱趣中,牵引爱不爱自体」:说是这个「熏习三界诸行」,这就是习气。这个习气,它「牵引」什么呢?「于爱不爱趣中」,这三恶道是不可爱的,人、天以上是可爱的。或者欲界的三恶道的,加上人、天,都不可爱;唯独色界、无色界的三昧乐,是可爱的,这两个解释,我认为都可以。「于爱不爱趣中,牵引爱不爱自体」,由于你那个习气,就这个「可爱」的、「不可爱」的「自体」就牵来了,就出现了,所以叫「牵引」。「依习气因依处,施设牵引因」。

  午二、外器

  复即由此增上力故,外物盛衰。

  「复即由此增上力故,外物盛衰」,这还有第二个意思;前面是「内身」,这是「外器」,外居住的世界。由此的牵引因,由此的习气因的强大的力量,「外物盛衰」,你所招感的「外器」世间的一切万物,也有「盛衰」的差别。有的兴盛荣茂,也有的衰竭枯萎的不同,也有这样意思。这样说,外边的器世间,也是我们的习气因所招感的。我们的这个正报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正报,是我们的业力招感的。我们这个正报所依止的器世间,也是我们的这个习气因所招感的,所以「外法」以「内法」为因缘。

  巳四、结

  是故依诸行净不净业习气依处,施设牵引因。

  因此「依诸行」的「净不净业习气」,这是熏习的。「施设」,就是「安立」这个「牵引」的「因」,它能牵引,就是以种子来「牵引」果报,这是「牵引因」。

  辰四、生起因(分四科)  巳一、标

  依有润种子因依处,施设生起因。

  「依有润种子因依处,施设生起因」,这是第四个「生起因」。这个「生起因」,是「依」那个「有润」的「种子」,十五种里面有个「有润种子」。这个「有润种子」,就是有爱来滋润的种子,就像那个谷的种子,或者麦的种子,种到田里边,有水的滋润。那么我们内心里面造了很多的名言种子,也有很多业种子,然后由爱来滋润它,这个话有什么意思呢?就是有滋润了的种子,就是距离果报近了,与果报相近,很快的就得果报了。若是没有润的种子呢?也是能牵引果报,但是远。是远一点,是和前面有差别。这个「依有润种子因依处,施设」这个「生起因」。

  巳二、征

  所以者何?

  是问。

  巳三、释(分二科)  午一、标生相

  由欲色无色界系法,各从自种子生。

  「由欲色无色界系法」,由于「欲」界「系法」、「色界无色界系法」。「各从自种子生」,每一类都从他自己,那一类的种子,才能生起的。不能够修欲界的善法,会得到色无色界善的果报,这是没有这种事,都是每一类都是有一个系统的。

  午二、释爱因

  爱名能润,种是所润。由此所润诸种子故,先所牵引,各别自体当得生起。如经言:业为感生因,爱为生起因。

  「爱名能润,种是所润」,这第二科是解「释」这个「爱因」。前面「标」这个「生相」。这个「所以者何」,是第二是「征」。第三科「由欲色无色界系法,各从自种子生」,这是「生相」,果是由「自种子生」起。但是第二科呢?是「爱为因」,爱来滋润它,它才能生起。「爱」,是能滋润的,「爱」是能滋润;「种」,是所润。前面那个业种子是所滋润的,是所滋资润。

  「由此所润诸种子故,先所牵引,各别自体当得生起」,开始的时候,所造的净不净业,能牵引各别的果报,那个果报受爱的润的时候,「当得生起」,才能够生起,这个力量就是加强了。各别的善业,譬如说人,有人的业;这个诸天,有诸天的业,这个业是各别的;这爱倒不是,是通于一切的。不管你是那一种业,他要去得果报的时候,都是要用爱来帮助他的,所以爱是通,爱是共通的,通于一切的;业反倒是各别的。这有有通、有别的不同。

  是「如经言」,这是引经上说的话。「业为感生因,爱为生起因」,这个业应该包括名言种子和业种子,他是能招感果报的「生因」,「感生因」,也就是「牵引因」。「爱为生起因」,有了爱了以后,那个业种子才能生起。所以若是你造了业,前生造了很多的业,或者今生也造了业,但是忽然间你出家,修学戒、定、慧,断了爱的时候,那个业就不动了。虽然有业也不动了,不能令你生起果报,生起生死的果报,所以他入涅槃的时候,这一切业力不能动,不能,他不能发生作用,就是因为没有爱的关系,所以这个爱力量还是很大。爱的力量大,也就表示圣道的力量大,所以能令他不动,可见圣道的力量是更大了,「爱为生起因」。

  巳四、结

  是故依有润种子依处,施设生起因。

  所以前面「牵引因」,是一个因;「生起因」,又是一个因,还是和前面不一样的。

  辰五、摄受因(分四科)  巳一、标

  依无间灭因依处,及依境界、根、作用、士用、真实见因依处、施设摄受因。

  现在是第五科「摄受因」。这个「摄受因」,除掉了前面的这个「牵引因、生起因」之外。这个「牵引因、生起因」综合起来,都可以说是因缘,叫做「因缘」。就是剩余的一切的力量,帮助他生起的力量,就叫做「摄受因」,就是帮助他去得果报,还是要有其他的种子,很多的因缘的。这上面说「依无间灭因」,前面十五种里面,有个「无间灭因」,「无间灭因依处」,我们以前讲过。也就是每一类的识,前一念灭了,为后一念生起的因缘,那么就叫做「等无间灭因」,这是一个「依」止「处」。

  但是《成唯识论疏记》上解释,前一念灭了,后一念才生起,所以前一念灭的识,是后一念识生起的一个条件。但是这种话是这么说的,但是不是说这一念识已经灭了,才为后一念识的生起的条件,这话又不是这样说。这地方有点问题,有点曲折。就是已经灭了,就是没有了,没有了他不能作生起的条件的;是他在的时候,就是现在这一念心还没灭,就说。说他若灭了,为后一念识生起的因,话是这么说的。这样说,这个后一念就指未来说。现在这一念心若灭了,能引发后一念生起。因为现在这一件事在,他才有作用;但是在灭的时候,才显现出来,所以叫做「等无间灭」。这个地方有这么一个曲折,有这么一个曲折的。那么是他在的时候,说他若灭了,能引起后一念识的生起。但是不是说,他灭了以后有这种作用;灭了是无法,无法是没有作用的。那么是有法,他在的时候有这个作用,为什么说灭呢?灭的时候才显示出来,他这个作用才显示出来。《成唯识论疏记》上,窥基大师有这样解释。这个地方可以再注意、再思惟一下。

  所以「依无间灭因依处」,及「依境界」,不只是如此,不只是「等无间灭因依处」,还要以「境界」为依处,这个「境界」因,那个十五种里面有个「境界」的。这个「境界」,就是所缘缘了。要有所缘缘,还要「根」。「根」,就是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,这种各式各样的「根」。「根」呢?就是增上缘了。「作用」,除掉了「等无间灭」这个缘,还要所缘缘,「根」是增上缘,另外还有个「作用」。「作用」呢?就是其他的这一些增上缘,还有其他的事情。譬如说是这个人他在造业的时候,他还要穿衣服,衣、食、住,乃至坐车、走路种种的这些因缘。譬如说他要做工的时候,可能是拿一个刀,或拿一个斧子,或者是拿什么器具,这些都是有它的「作用」,都可以是叫「作用」。

  「士用」,这个「士用」是什么呢?就是这个人,这个人他有这种精进的力量,肯努力去做这件事,有这么多的条件,若没有「士用」那还是不行。「士」,就是这个人,这个众生,这个众生本身要肯努力,不管是做善、是做恶,乃至修学圣道,都是要努力,这还是一个因缘,一个条件。

  「真实见因依处」:这个「真实见」,这是无漏的,就是得成圣道,已经得到了无漏的智慧了,观一切法空无我、无我所的智慧,那是「真实见因依处」。这也是前面那十五因里面有「真实见因依处」。

  「施设摄受因」,安立这个「摄受因」,这个「摄受因」包括这么多的因,包括这个这个「无间灭」、还有「境界、根、作用、士用、真实见」,这一共是六个,来「施设」这个「摄受因」。就是除了前面的那么多的因之外,还要加上这么多的因,这个法才能成就,这个所生这个果,才能出现的。

  巳二、征

  所以者何?

  是问。

  巳三、释(分二科)  午一、有系法(分二科)  未一、举欲系法

  由欲系诸法无间灭摄受故、境界摄受故、根摄受故、士用摄受故,彼诸行转。

  「由欲系诸法无间灭摄受故」,这底下说出来,这底下是「有系法」。「有系法」先说这个「举欲系法」。这个欲界的众生,他这个所系,有系缚的这一切法,「欲系法」中的「无间灭」,这当然指心说。心法、心心所法,才有「无间灭」这件事,色法不论这件事。由「无间灭」的力量,他也有招感果的力量,使令所生法出现。「境界摄受故」,这个所缘境的力量,那么「境界」也是各式各样的境界,也有各式各样不同的作用。「根摄受故」,当然这个心要发生作用,还要有「根」的力量。「作用摄受故」,你使用当时其余的一切的因缘,都包括在内,他也有他的力量。这个最重要的还有一个「士用摄受故」,就是人的力量。「诸行转」,彼「诸行转」。彼心、心所法才能活动的,才能活动;或者说是五蕴。诸「行」,指五蕴说,彼五蕴才能够活动,才能活动的。

  未二、例色无色系法

  如欲系法如是,色无色系法亦尔。

  「如欲系法如是,色无色系法」也是这样子。也是要这么多的「摄受因」的,这是指有漏法说的。底下第二科「不系法」。

  午二、不系法

  或由真实见摄受故,余不系法转。

  这个「真实见」,也就包括前面五个,再加「真实见」就是六个。这无漏法,就是六个;有漏法,这是五个,没有这个「真实见」。现在是「不系法」,指无漏法说,就是有「真实见」。前五法,再加上「真实见」的力量,「余不系法转」,那么其余的这个无漏法,才能够活动。譬如说你这个无漏的智慧成就了,你这个正念一提起,这无漏智慧一动,那么他就能引发更强大的无漏的法出现,展转的。譬如初果他在修正念的时候,就得到二果了,那就是他那个无漏的戒、定、慧,展转殊胜生起了;那么也能证得,能见到真理的无为法,或者同时的这个心、心所法,也都有力量可以活动,所以叫做「余不系法转」。

  巳四、结

  是故依无间灭、境界、根、作用、士用、真实见依处,施设摄受因。

  「是故依无间灭、境界」:「无间灭依处」、「境界依处」、「根依处」、「作用依处」,「士用依处」、「真实见依处,施设摄受因」,安立这个「摄受因」。就是帮助因缘去得果报,去成就所成就的作用,所成就的结果,这是说到「摄受因」的安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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