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师地论

《瑜伽师地论》梵文 Yogācāra-bhūmi-?āstra佛教论书。简称《瑜伽论》。瑜伽师地,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(十七地),故亦称《十七地论》。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,无著记录。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。...[详情]

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八(11)

 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八(11)

  天三、正行清净(分二科) 地一、释经(分四科) 玄一、远离生臭

  不以爱染身触母邑故,名远离生臭;

  这一段文一共是说三种清净,第一种「时分清净」,第二种「他信清净」,这两种清净说过了,现在是第三科「正行」的「清净」。分两科,第一科是解「释经」上的法语,分四句,第一是「远离生臭」。

  「不以爱染」的身体,也就是不以爱染心。「触母邑故」,这接触「母邑」,这个「邑」在查了字典才知道,这个「邑」就是女人的意思,这《易经》上有这样的解释。就是不以爱染身接触女人,「名远离生臭」,这可见身体就叫这个名字,这是第一句。

  玄二、远离淫欲

  不行两两交会鄙事故,名远离淫欲;

  第二句「不行两两交会」的「鄙事」,所以「名」为「远离淫欲」。

  玄三、非鄙爱

  不以余手触等方便而出不净故,名非鄙爱;

  第三句「不以余手触等方便而出不净故,名非鄙爱」。

  玄四、远离猥法

  愿受持梵行故,名远离猥法。

  第四句「愿受持梵行故,名远离猥法」。

  地二、结名

  如是名为正行清净具足。

  「如是名为正行清净具足」,这是第二科「结名」。第一科是解「释经」上的四句,第二科「结名」字。前面这四句话,统起来名之为「正行清净具足」了。

  戌三、指略义

  当知略义,即在此中。

  这三种清净,前面这一大段文的要义,就在这三句之中,「时分清净,他信清净,正行清净」,这就是这里面的要义。

  酉二、翻妄语摄(分二科) 戌一、释经言(分二科) 亥一、可信

  又翻妄语中,可信者,谓可委故。

  这底下呢?前面是翻欲邪行,这是「翻妄语摄」;「翻欲邪行摄」,「翻妄语摄」。就是于妄语相反的就是不妄语,就是诚实语。这一科里面也分两科,第一科「释经言」,也是有四句,第一句是「可信」。

  这经上说「可信」是什么意思?就是「谓可委故」,就是可以信赖的意思,可以信任的意思。就是他是真实的,不是虚伪,我们可以相信,这是第一句。第二句呢?

  亥二、可委

  可委者,谓可寄托故。

  「可委者」,什么意思呢?「谓可寄托故」,就是你有重要的事情可以托他办理,这是不妄语的意思。第三科呢?

  亥三、应可建立

  应可建立者,谓于彼彼违诤事中,应可建立为正证故。

  「应可建立者,谓于彼彼违诤事中」,就是说在各式各样纠纷的事情里面。「应可建立为正证故」,可以举这个人做一个中间人。因为这个人不虚伪,他不会袒护那一边,能说真实语,所以可以算是个「正证」,一个中正不偏袒的一个证人,他可以做这个人。

  亥四、无有虚诳

  无有虚诳者,于委寄中,不虚诳故,不欺罔故。

  这是第四句,「于委寄中,不虚诳故,不欺罔故」,这个「不虚诳」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你委托他办什么事情,他到时候不会说虚诳,不会说谎话的。「不欺罔」,就是不欺瞒你,也还是不欺骗的意思。

  譬如说是你寄托他十万美钞,放在他那里,到什么时候这个钱怎么做,他能照实办,不会到时说:没有、你没有放钱在我这里。他不会这样,那么这个人就是可信,这也就是不妄语。

  戌二、明略义

  此中略义者,谓显三种摄受,一、欲解摄受,二、保任摄受,三、作用摄受。

  「此中略义者」,这个「翻妄语摄」,这一段文的略义,「谓显三种摄受」。有三种摄受的力量,就是一种良好的、可以信赖的力量。第一是「欲解摄受」这个摄受,第二「保任摄受」,第三「作用摄受」。

  「欲解摄受」,也就是可信、可委那个意思,可信赖的意思。第二个是「保任摄受」,也就是前面可建立那个意思。第三个是「作用摄受」,作用摄受就是最后那个不虚诳的意思,有这三种可以信赖的一种优点,那就叫做不妄语。

  巳二、法相差别建立(分三科) 午一、标一切

  复次法相差别建立者,谓即杀生、离杀生等。

  前面是约补特伽罗说的,约人说的。这底下约法来说,说这善法、不善法的差别相。这个「法相差别」,法相上的不同安立。不同的安立,是什么说的呢?「谓即杀生离杀生等」,「杀生」是黑品,「远离杀生」,就是白品,慈悲心,这是善法。一个是恶法,一个是善法。善法有善法的相貌,恶法有恶法的相貌,这叫做「法相差别建立」。

  这第一科是「标」出来的,底下「随别释」,先解释这个「黑品」,分四科,第一科是「杀生」。

  午二、随别释(分二科) 未一、黑品(分十科) 申一、杀生

  云何杀生?谓于他众生,起杀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杀方便,及即于彼杀究竟中所有身业。

  「云何杀生」呢?怎么叫做杀生呢?「谓于他众生起杀欲乐」。这就是「谓于他众生」,这个意思呢?这个「他」简别是:不是自杀,不是自己杀自己;是另一个人去杀害另一个众生。这个「众生」呢?表示是有情的众生,不是无情物,要杀草木那不算是杀生。这个「他」和「众生」有这样的简别。如果是自杀,如果是杀害草木那不在此例。现在是说「于他」此众生,杀害彼有情「众生」,是这样的意思。这是两个缘:一个他,一个众生,两个缘。

  「起杀欲乐」,这是第三个缘。第三个缘是什么呢?就是他发起杀害那个众生的想法。「欲乐」,就是内心的想法,内心想他欢喜这样做。他心里面明明了了的现出来这样的想法,那么叫做是起杀想,律上说这「想」的意思。这个「想」,就是杀某某,某某众生;或是杀这个牛,意思是不是杀那个牛,是杀这个牛;是杀某甲而不是杀某乙。就是在所要杀的这个境界上,起杀的想法,这个叫「起杀欲乐」。

  「起染污心」,或者是因为贪心而杀,或者是瞋心,或者是邪知邪见,各式各样的烦恼。因为这样的烦恼染污了他的清净心,染污了他的无记的心,那么他去做这个罪过的事情。这又有什么简别呢?譬如说大菩萨他也可能有因缘要杀害众生,但不是染污心,那是大悲心,是离一切相的无分别心,那就不是染污心,那又不同了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杀方便,及即于彼杀究竟中,所有身业」,这又是说这件事。假设这个人、这个有情,他发动了杀的想,有杀想,由烦恼来发动这件事。这个时候他都准备好了,他就对彼众生发动,发出来杀的行动,叫做「方便」。这「方便」是行为,行为的意思,以行为为方便,来成就、来满足他的愿望。

  「及即于彼杀究竟」,他开始了杀的行动,最后对这个杀的这件事,完全做完了。「究竟」,就是这件事做圆满了。「所有身业」,一开始到最后,他表现在身体上的行动,这就叫做「杀」,这个杀罪成立了。

  前面说是「于他众生起杀意乐及染污心」,这都属于心。「若即于彼起杀方便,及即于彼杀究竟中」,这是由内心发动出来了行动,由身口的行动,来进行这件事,最后成功了。彼「众生」因此而死,或者当时没死,过后因此而死,那么这个罪过成立了,这就叫做「杀」。

  申二、不与取

  云何不与取?谓于他摄物,起盗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盗方便,及即于彼盗究竟中所有身业。

  「云何不与取?谓于他摄物,起盗欲乐」,这就是对于他、另外一个有情的他所有权的财物,是起了盗想,「起盗欲乐」,发起这个盗的想。这个是某某人所有的东西,不是我的,我现在要把它抢过来、偷过来,心里面有这样的明明了了的这样的想法,起了染污心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盗方便」,就是行动,「及即于彼盗究竟中所有身业」,就是举离本处了,这个财物举离本处。当然也包括到有情物在内,就是那个众生、那个有情里面它有条牛,把它的牛偷过来了,牛是个有情。而现在这世界上也偷人家的小孩子,有这种事情,也可能偷一个大人,也不一定,这是盗业。

  申三、欲邪行

  云何欲邪行?谓于所不应行,非道,非处,非时,起习近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欲邪行方便,及于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业。

  「云何欲邪行」呢?这是第三科「欲邪行」。「谓于所不应行,非道,非处,非时,起习近欲乐」,这前面说的很详细。或者这个如果说是女人的话,就是她没有嫁,或者已经嫁了,这两方面两类的人,你都不应该去行「欲邪行」,不应该。

  但是你「非道、非处、非时」,你「起习近欲乐」,你数数的和那个人接触,你先有这个动机,也就是有这种想,「欲乐」就是想,「起」了「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欲邪行」的行动「方便」,「及于欲邪行究竟中所有」的「身业」。这是「欲邪行」这样解释。

  申四、妄语

  云何妄语?谓于他有情,起覆想说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伪证方便,及于伪证究竟中所有语业。

  「云何妄语?谓于他有情,起覆想说欲乐」,这个「覆想」,就是你心里面明明白白的,明明白白是这样意思,但是把它隐藏起来。「覆」是隐藏起来。隐藏起来用另一个意思去表达,向他讲,就是说谎话了。你先是有这样明明了了的想法,要欺骗他,心里面这样打主意。起了染污心,这个为什么要同人说谎话,他就是有动机,或者是贪心、或者是瞋心、或者是各式各样的邪知邪见,「起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伪证方便」,这个妄语就是虚伪的一种方便,这个方便是假的,但是用真实的态度做出来的。「若即于彼」,发动了伪证的方便,就说他怎么、怎么的,这样子。

  「及于伪证究竟中所有」的「语业」,那么这就是你说出来了,前面那个人听懂了,那么这个妄语的罪过就成就了,不管是成功、没成功,但是只要你有这样的想,你这样子把这话说出去对方听懂了,这罪就成立了。

  申五、离间语

  云何离间语?谓于他有情,起破坏的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破坏方便,及于破坏究竟中所有语业。

  「云何离间语?」怎么叫做「离间语」呢?「谓于他有情,起破坏的欲乐」,你心里面明明了了的,打主意要破坏他们的感情,要破坏。那么为什么要破坏呢?「起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破坏的方便」,开始进行这件事。「及于破坏究竟中」,这件事有始有终的做完了,那么你所有的语业,你所有的这个「离间语」,这个罪过就成立了。

  这里面就是你内心里面明明白白的,你说出来的语言去发动这件事情,去破坏,对方明了,明了你说的话,那么这个罪过也就成立了。若是你说谎话,说虚妄语也好,说离间语也好,你说话没有说明白,对方没有听懂,没有能发生这个妄语、离间语,这不算数。你说话没听懂,那不算数,要对方要明白。

  申六、粗恶语

  云何粗恶语?谓于他有情,起粗语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粗语方便,及于粗语究竟中所有语业。

  「云何粗恶语?谓于他有情,起粗语欲乐」,这是第六科、第六段,怎么叫做「粗恶语」呢?「谓于他有情」,对一个人起这个「粗语」的「欲乐」,也是心里面打这个主意,或者是我要骂他、我要毁辱他、陷害他,怎么、怎么地,起了「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粗语方便」行动,「及于粗语究竟中」,你要计划想要骂他的这个语言都说出来了,「所有」的「语业」,那么这个粗恶语的罪过就成立了。

  申七、绮语

  云何绮语?谓起绮语欲乐,起染污心,若即于彼起不相应语方便,及于不相应语究竟中所有语业。

  「云何绮语?谓起绮语欲乐,起染污心」,这也是这样意思。但是在前面那倒是说的很详细。

  「若即于彼起不相应语方便」,前面有「邪举罪」、「邪说法」各有五种。「邪举罪」有五种,你说的都不对,「邪说法」的时候有五种,也都是不相应,都是不对。但是用那样的话去说,那就是「绮语」。所以「即于彼起不相应」的语的方便,也就是把这种语说出来。

  「即于不相应语究竟中」,究竟都说出来了,所有的语业那就绮语了。在那个「邪举罪」,邪举罪时、邪说法时,还一个放逸的语言,这都是绮语。

  申八、贪欲

  云何贪欲?谓于他所有,起己有欲乐,起染污心,若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决定方便,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。

  「云何贪欲」,这是第八科,怎么叫做「贪欲」呢?「谓于他所有」,他人所有的财物。「起己有欲乐」,发起这个东西属于我最好,就这样想是属于我的。「起染污心,若于他所有起己有欲乐决定方便」,只是内心还没采取行动,内心决定是这样子要想了,「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」,决定希望他人所有的财物属于我,这么计划,那么这就决定了,这叫做「贪欲」。那么若是表现在身、口、去或者是偷盗、那就是不与取了,那又不同了。

  申九、瞋恚

  云何瞋恚?谓于他,起害欲乐,起染污心,若于他起害欲乐决定方便,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。

  「云何瞋恚?谓于他起害欲乐」,对于另外一个有情,想要伤害他,有这样的恶心,「起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于他起欲乐决定方便」,最初发起乃至到「及于彼究竟中」,这种「欲乐」、这种瞋恨心,要伤害他人的心情,也是逐渐、逐渐的成就的,所以最后这个心情决定,计划要杀害他,那么所有的意业,就叫做「瞋恚」。

  申十、邪见

  云何邪见?谓起诽谤欲乐,起染污心,若于起诽谤欲乐决定方便,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。

  「云何邪见?」这是第十个。「谓起诽谤欲乐」,这是发起诽谤,拨无因果这些事情。起了染污心,这个人邪知邪见,多数是属于无明,这个「起染污心」。

  「若于起诽谤欲乐决定方便」,这个我们一般人多数是犹豫,是没有因果吗?这还不一定。若是特别有异能的人,有特殊能力的人,比如说他有多少定力,或者是修来的定力、或者是果报带来的一种特异功能。他有所见,在某一件事他有所见,他就比一般人肯定了一点,这种人,所以他起了染污心,「若于起诽谤欲乐决定方便,及于彼究竟中所有意业」,这个他决定做「起如是见,立如是论」,这个时候,那么这就是邪见成就了,邪见的恶业成就了,是这样意思。

  这前面是黑品法相的差别,这底下是说白品的法相差别,分二科,第一科「举离杀生」。

  未二、白品(分二科) 申一、举离杀生

  云何离杀生?谓于杀生,起过患欲解,起胜善心,若于彼起静息方便,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身业。

  「云何离杀生?谓于杀生,起过患欲解」,这第一段是这样意思,什么叫做「杀生」呢?什么叫做「离杀生」,这不杀生呢?「谓于杀生」这件事,「起过患」的想法,这是有罪过的。若杀害生命的话,能自害、能他害,能自他俱害;能生现法罪、能生后法罪、能生现法后法罪,而去…会受到种种的身心的忧苦,这就是「谓于杀生起过患欲解」,这后面有解释。

  「起胜善心」,是对于杀生起过患想,那么不杀生呢?就是对于不杀生的事情自己也欢喜,对这件事起殊胜的、最良好的心情,就是无贪,无瞋、无痴,这是一切善法的根本,叫「起胜善心」。

  「若于彼起静息方便」,因为若想要杀生他,还是有个原因的,原因不会超过贪、瞋、痴,不是贪心杀生,就是瞋心杀生,再不然就是邪知邪见。现在「起胜善心」,没有贪瞋痴,当然是没有这件事的。「若于彼起静息方便」,这个人他起了胜善心,发动、发起了对于杀生有过患想,那么这个人怎么办呢?他就「于彼起静息」的「方便」,就是停止杀生的活动,这个是什么呢?就是受戒、在三宝所受这个不杀生戒,这是静息杀生的一个最好的行动。

  「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身业」,比如这个静息方便中,你最初发心受戒,乃至到受戒的仪式完全圆满了,那么你这个不杀生的功德成就了,是这样意思。

  这样佛法的意思呢?不杀生是要受戒才算是好,才算是圆满。

  申二、例离不与取等(分二科) 酉一、例同

  如离杀生如是,离不与取乃至离邪见,应知亦尔。

  「如离杀生如是」,这是底下第二科「例离不与取等」,也是一样。

  「如远离杀生」是这样子,「离不与取乃至离邪见,应知亦尔」,也是这样子。这一科分二科,第一科是「例同」。这个「离杀生」这样子,其余的九种善业也是这样子,这是第一科,第二科「显别」。

  酉二、显别

  此中差别者,谓于不与取起过患欲解,乃至于邪见起过患欲解,起胜善心,若于彼起静息方便,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意业。

  「此中差别者」,这里面说这个「远离杀生」这样子,「不与取乃至邪见」也这样子,但是这里面的差别相是什么样子?还是要说一说好。

  「谓于不与取起过患」的「欲解」。「不与取」也是会自害、害他、自他俱害,生现法罪、生后法罪、生现法后法罪,也会受到很多很多的身心忧苦,所以「于不与取起过患欲解」。「乃至邪见」呢?也起这个过患的欲解,「起胜善心」,就是自己要学习无贪、无瞋、无痴,学习这三种善法。

  这个不贪、不瞋、不痴,我看世间的善法里面没有办法能发起这三种善根,只有佛法才能。因为佛法能把一切法,看到诸法实相去,所以能够无贪、无瞋、无痴,不然的话恐怕很难。

  「若于彼起静息方便,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意业」,那么就是受十善法的戒,受十善法的戒,也和受五戒那样,先忏悔发愿,然后受三皈,然后受十善戒这样子,「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意业」,那么这时候十善业的功德就是成就了!

  午三、结略义

  如是十种略为三种,所谓身业、语业、意业,即此三种,广开十种应知。

  「如是十种略为三种」,这是第三科「结略义」,这十种略是什么呢?「所谓身业、语业、意业」,就是从这三方面,你能把握住这个善,无贪、无瞋、无痴、十善业就圆满了。

  「即此三种,广开十种应知」,从这「身业」的妙行,「语业」的妙行,「意业」妙行;妙的身业、妙语业、妙意业,就「广开」为「十种」善法,就是这样子,「应知」。

  寅三、业因(分三科) 卯一、征

  业因云何?

  这个「业」,第一科是「业自性」,第二科是「业分别」,现在是第三科「业因」,业是由什么样的原因发出来的呢?这是第一科是问,第二科是「标」。

  卯二、标

  应知有十二种相:

  「应知有十二种相」貌,是业的因。「一」,这底下就「列」出来

  卯三、列

  一、贪,二、瞋,三、痴,四、自,五、他,六、随他转,七、所爱味,八、怖畏,九、为损害,十、戏乐,十一,法想,十二、邪见。

  「一、贪,二、瞋,三、痴,」,所有的业,这个恶业也好,善业也好,都是由贪瞋痴发出来的。这是贪瞋痴是通于一切业的原因。不过有的时候是偏于贪心,偏于瞋心,偏于邪知邪见;有的可能又有贪,又有瞋,又有痴,各式各样的情形。

  第四是「自」,就是自己要这样做的,就是「自」。第五是「他」,我叫别人去做,我只是下个命令叫别人去做。「六、随他转」,就是随别人的意愿去做这件事,就是别人下命令我去做,我听别人的命令,不是我要做,是别人叫我做,这是「随他转」。

  「七、所爱味」,就是自己欢喜这样做。前面比如说是那个偷盗业,偷盗是偷别人的财物,那么但是这里面也可能是自己的东西,自己也有所特别的爱好,因此而造了业,这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。或者是贪财而造这个恶业,或者有的要杀生为了吃肉,这各式各样的原因,但是都是爱味,从爱味中发出来这种罪业的行动。

  第八是「怖畏」,是害怕。说那个人他要杀我,那么不妨我杀他。我杀他,就把问题解决了。所以因「怖畏」而去造业,这是各式各样情形。

  「九、为损害」,他的存在对我有所损。说是老鼠会咬人的东西或者怎么的,或者看见毒蛇要损害它,那他先去杀它,那也是叫做「损害」。

  第十是「戏乐」,就是他做这种恶事的时候,像游戏似的,就是非常的快乐,非常的快乐。我在这个《隋书》,就是唐朝以前这个隋,隋文帝里面他下面有个大将军,我看那个传上有这种意思,他杀一个人的时候心情快乐的很!一点没有说感觉到残忍,没有这种想法,「戏乐」。

  十一是「法想」,就是认为是合法的,我做这种事是对的。

  第十二是「邪见」,就是拨无因果。杀众生也不会有恶报,不杀也不会得好报,有这种邪知邪见,所以对杀害一个众生也无所谓,这样子杀害的。

  这是前面「业的因」,说到十二种相。底下「业位」是第四科。

  寅四、业位(分二科) 卯一、征

  业位云何?

  这个业的位,业的阶级,业由有而无,由无而有,其中的次第,就叫做「位」。分二科,第一科是问,说是这业的阶级,这次第的相貌,是怎么样呢?是问。底下解释,第一科是「标列」。

  卯二、释(分二科) 辰一、标列

  应知略说有五种相,谓软位,中位,上位,生位,习气位。

  「应知略说有五种相」,业的位,倒是应该要认识的,若是重要的说,就是有五个相貌,那五个呢?「谓软位、中位、上位、生位、习气位」,这五个位子,这是「标列」。

  底下「随释」分三科,先解释「软,中、上位」,然后就解释「生位」,然后再解释「习气位」,所以分三科。

  现在解释软、中、上位这个相貌分二科,第一科「约受生辨」,众生得到果报,从这一方面来看软、中、上的差别,业力的软,中、上的差别,先说第一科「由软位」。

  辰二、随释(分三科)     巳一、软中上位(分二科)

  午一、约受生辨(分二科) 未一、不善业摄(分三科) 申一、由软位

  由软不善业故,生旁生中。

  这个不善业分三品,就是软品、中品,上品。上品的不善业是最严重的,这个「软品」就是下品,下品虽然是罪过,但是不是那么严重,所以叫做「软品」。这是说是业的轻重,由无而有,原来没有这种罪过,现在有了,有了以后这个罪业是轻?是重呢?现在是有三种差别,软、中、上的差别。

  若是软品的不善业呢?「生旁生中」,能令你的生命体,能令你在畜生的世界里得到一个生命体,这就是「软不善业」的力量。这个业力的轻重,在后文解释得很清楚,这里就么说一说就好了。

  申二、由中位

  由中不善业故,生饿鬼中。

  中品的、中等的罪业,他创造了中品的不善业的人,他将来会生到饿鬼的世界得到一个生命体。

  这个在《华严经》的〈十地品〉上,和这里说的不一样。《华严经》〈十地品〉上说:「饿鬼是软不善业,畜生是中不善业」,这里把它倒过来。倒过来,但是其中也有差别。就是这个畜生也好,饿鬼也好,也都有特别苦的,或者不是太重的差别。如果是不是特别苦的,比如说这个饿鬼,也有福德鬼,也有薄福德鬼。若薄福德鬼那就是中不善业,有福德鬼就是软不善业,这罪过不是那么严重,他也有福报。畜生也是,也有大福德的畜生,也有特别苦恼的畜生。

  所以这上面有的地方说「由软不善业故,生旁生中」。有的地方说「由中不善业故,生旁生中」,这饿鬼和畜生有的时候不一样。

  申三、由上位

  由上不善业故,生那落迦中。

  这是最严重的罪业,使令这个众生到地狱去得一个生命体,这是特别苦了。这是这个「不善业」这么说,是由「不善业摄」分为三种。底下是第二科「善业摄」,也分三种。

  未二、善业摄(分三科) 申一、由软位

  由软善业故,生人中。

  就是下品的善法生在人中,在人中得果报,得到富贵的果报。

  申二、由中位

  由中善业故,生欲界天中。

  由中品的善业,生到欲界天中得果报。

  申三、由上位

  由上善业故,生色、无色界

  生到色界天,无色界天去得果报。这意思在善业这一方面,你做善业的时候,你心情有点勉强的意味,做这个功德,那么你就在人间得果报。如果你很自然的、很欢喜的去做这个善业,这善业做成功了,就生到天上去受果报。

  这个「如是因,如是果」,因为你创造善业的时候有一点勉强,所以得果报的时候,你还要去努力,要加上辛苦才能得到富贵,你要辛苦一点。若是完全很自然的去做善业,生到天上去,不须要,果报是自然的就来了,有这种差别。

  那么你若是造恶业的时候,也是有这样子,勉勉强强的去做恶业,这恶业轻;若很欢喜的去做恶业,这恶业就重了,那也是有这问题的。

  所以「由软善业故,生人中」,「由中」品的「善业」就「生欲界天中」。但是欲界天的空居天,加上一点欲界定才可以。那么若是上品善业生到色界、无色界,那就是有四禅八定才可以了。

  午二、约因缘辨(分二科) 未一、举不善业辨(分三科) 申一、软位

  何等名为软位不善业耶?谓以软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。

  这是第二科「约因缘辨」,前面「约受生辨」,约你去得果报来说,这底下约因缘来辨。这是问,「何等名为软位不善业耶?」这个软位的不善业,「谓以软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」,那么所造的不善业,就名为「软位」。

  业力是由烦恼决定的,果报是由业力决定的。现在若是问这个软品的不善业是怎么回事?那么就是烦恼是软品,创造业力的烦恼是软品,就是你的贪瞋痴不是很重,所以所造的业也就不重。

  申二、中位

  何等名为中位不善业耶?谓以中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。

  所以所造的那个业也是中品的不善业。

  申三、上位

  何等名为上位不善业耶?谓以上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。

  那么就是上品的不善业。

  说是在《高僧传》上说一件事,说有一个比丘尼他请一个书法家写这个《法华经》。写《法华经》的时候,用香木造的房子,把地的土都换成香土,土都掘出不要,换成香土、用香木造成房子。这个买了好纸,请书法家来写,写的时候用一个桶子把鼻子口围起来,这个气通到外面去,不能用这口里出的气去碰到这个纸墨,这个纸墨都是特别考究的,就这样恭敬的,他特别恭敬那个书法家,把这《法华经》写好了,那这个比丘尼就来受持《法华经》,诵这《法华经》。

  后来有一个法师,是个男众,讲《法华经》要借他的本子,借他的本子来讲。借他本子,这比丘尼不愿意借,不愿意也勉强借给他。但是这法师一升座,把这经本子一打开看不见字,里面的「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……」,这字看不见,没有。这法师生惭愧心了下座瞌头,瞌了头以后再升座,就看见了,就看见字了。

  所以这个写经,呀,就是随便就拿纸写,对着经就咳嗽,那这样子怎么能和那个比丘尼请来书法家来写的情形呢?所以同样是善法还是有位,有浅深的不同,同样是善法还是有所不同。

  比如说我们拜大悲忏,说是一打了板我就去,但是经上说你要洗澡,穿上清净的衣服,这就不同,就是有点不同了。在那里你能够人家维那说:「一切恭敬」,这四个字一念,不得了!你身口意都能与法相应,就是清净了。然后在那里打妄想,想东想西,那你也是拜大悲忏,那你能和那个「一切恭敬」相比吗?所以这个善法是有位的,是有浅深的不同的,是不一样的。

  你看我们学静坐、修禅定,一样是都坐一支香。但是人家坐在那里与法相应,我坐在那里就打妄想」打瞌睡。所以无论是戒也好,戒定慧都是有分别,都是有差别的。

  所以我们若用功修行的时候,常常要反省自己…是不足的。我的功德虽然是有一点,太少了!还是要继续努力的。等到圣人的境界,一切是清净的,他能无住生心,一切世法所不能染污,所不能染污,这圣人的境界。

  说我们从这个经上看佛菩萨告诉我们,罪过恶业有深浅,善业有深浅。我们学习无漏法还是有深浅。所以这上面说:「何等名为软位(品)不善耶?谓以软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」。「何等名为中位,不善业耶?谓以中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」。「何等名为上位,不善业耶?谓以上品贪瞋痴为因缘故」。所以有这样的差别,这是「举不善业」。这下面是「例诸善业」。

  未二、例诸善业

  若诸善业,随其所应,以无贪、无瞋、无痴为因缘应知。

  这前面是做不善业有软,中、上的差别。若是我们发好心做种种的善法,那也是有差别。「随其所应」,随那个众生的智慧的深浅,也就有「无贪、无瞋、无痴为因缘故」,造成他善业的差别。无贪、无瞋、无痴也有上、中、下的差别,所以善业也有差别「应知」。这前面是解释这软、中、上位,第一科。

  巳二、生位

  何等生位业。谓已生未灭现在前业。

  「何等生位业」,就是那个第四句,生位的业。怎么叫做「生位业」呢?「谓已生未灭现在前业」。就是你现在…以前我没发心但是现在发心,发心的时候创造了一些功德,创造了或者是罪过。

  「谓已生」,就是这个业已经因创造了,但是还没停下来,没有停下来、没有灭。「现在前业」,就是当前在做这种功德的时候,这个业就叫做「已生未灭」。

  但是这个「灭」,这个字怎么讲呢?这个「灭」,这个业力创造了的时候,正在创造叫做「生」,创造业的行动没有停下来就叫「未灭」,就这样意思。

  巳三、习气位

  何等习气位业?谓已生已灭不现前业。

  这是第三科「习气位」。由于你的这个前六识的…加上第七识也可以,你去…或者是烦恼、或者是有贪瞋痴、或者无贪瞋痴去发动造业。这个「习」,就是数数的这样做叫「习」。这样做了以后,在你心里面就造成了一种气氛,那就是种子了。

  「何等习气位业?谓已生已灭不现前业」,就是业是造成了,但是造业的行动停下来了,这时候这业不现前,不现前并不是没有,就是在你阿赖耶识里面储藏起来了,那个「习气」,就是业种子,那叫做「不现前业」。

  「不现前业」,就是「习气位」。现前业就是现行,由现行熏成了种子,由种子再发动就得果报了,这样意思,这是业的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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