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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法

末法(佛教解释)

  (术语)正像末三时之一。谓去佛世长远而教法转微未之时期也。法华嘉祥疏五曰:‘转复微末,谓末法时。’三时有四说。一说正法五百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一万年,多取此说。见三时条。

词语解释

  释义:(1).谓不能治本的法术。系儒家对法家刑名之学的蔑称。

  【出处】:《晋书·吕光载记》:“明公受天眷命,方君临四海,景行 尧 舜 ,犹惧有弊,奈何欲以 商 申 之末法,临道义之神州。”

  释义:(2).佛教语。指佛法的衰微时期。

  【出处】: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然佛所说,我灭度后,正法五百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三千年,其义如此。” 宋 张商英 《护法论》:“末法像教之僧败群不律者,势所未免也。”

  【示例】:清 龚自珍 《最录禅源诸诠》:“居末法中,欲敌生死,如救头然。” 章炳麟 《序》:“虽处末法之中,而群情归慕如此,知正信之未衰也。”

  释义:(3).泛指宗教的衰微。

  【出处】:梁启超 《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·绪言》:“顾宗教今已属末法之期,而学术则如旭日升天,方兴未艾。”

宗教释义

  梵语saddharma-vipralopa。正法绝灭之意。指佛法衰颓之时代。与‘末世’、‘末代’同义。乃正、像、末三时之一。教法住世有正法、像法、末法三期变迁。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六之本以教(教法)、行(修行)、证(证果)之具足或不具足,配于正、像、末三时之说,谓如来灭度后,教法住世,依教法修行,即能证果,称为正法。虽有教法及修行者,多不能证果,称为像法(像,相似之意)。教法垂世,人虽有秉教,而不能修行证果,称为末法。末法之世即称为末世。

  末法时代佛之正法衰颓而僧风浊乱,其情状约如法苑珠林卷九十八‘五浊部’所载(大五三·一○○五下):‘佛涅盘后当有五乱,一者当来比丘从白衣学法,世之一乱。二者白衣上坐比丘处下,世之二乱。三者比丘说法不行承受,白衣说法以为无上,世之三乱。四者魔家比丘自生现在,于世间以为真道谛,佛法正典自为不明,诈伪为信,世之四乱。五者当来比丘畜养妻子奴仆治生,但共诤讼,不承佛教,世之五乱。’

  关于三时之时限,诸说不一,有谓佛陀入灭后正法有五百年,像法一千年;或谓正法、像法各一千年之后,方为末法时期,此时期历经一万年后,佛法则灭尽;或谓正法一千年,像法、末法各有五千年。然综观诸经论之说,大多以末法为一万年。[杂阿含经卷二十五、卷三十二、佛临涅盘记法住经、大般若经卷三○二初分难闻功德品、大乘同性经卷下、法华经安乐行品、八十华严卷四十五、法灭尽经、无量寿经卷下](参阅‘正像末’20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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